通知公告

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汇总表(202305)

发布者: 宋凤琴
发布时间:2023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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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(苏师大发〔2022〕21号)相关规定,纵向科研经费(含科研项目、平台、团队、学科经费及人才项目等)支出的测试化验加工类活动,标的额在10万元及以上须签订合同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,报销时须将合同作为附件;标的额10万元以下可以不签订合同,但报销时须提供《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信息》,每月应定期在单位网站公示《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汇总表》。现将2023年5月的《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汇总表》进行网站公示,公示信息如下:



苏师大发〔2022〕21号----关于印发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的通知.pdf

苏师大发〔2022〕21号----关于印发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的通知-附件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