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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市2015年招聘中学教师公告(报名考试录取无需等待)(转)

发布者: 姜苏芮
发布时间:2015-04-01
浏览次数: 391

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经研究决定,我市2015年招聘中学教师2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一、指导思想

  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,不断提高师源质量,优化队伍结构,提升师资素质,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,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。

  二、招聘条件及对象

 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。

  2.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、业务知识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、心理素质、身体条件。

  3.学历要求:

 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,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所学本科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。

  4.年龄要求: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
  5.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。(考生报考岗位和所学专业是否一致,由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目录确认)

  三、招聘岗位

学科

数学

信息

地理

生物

体育

英语

语文

物理

岗位代码

0101

0102

0103

0104

0105

0106

0107

0108

第一中学(高中)

2





1

1

1

第三中学(高中)

1




1

1

1


中心镇初中

4

1

2

2


2


3

合计

7

1

2

2

1

4

2

4

  四、报名

 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。

  1.报名时间:2015年4月8日

  2.报名地点: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

  联系电话:13585378596(蔡老师)

  3.现场提供材料:身份证、就业协议书、就业推荐表、大学成绩表、获奖证书、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。

  五、笔试

 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,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须达到3∶1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,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。

  1.笔试时间:2015年4月9日午9:00-10:30

  2.笔试地点:(具体见准考证)

  3.笔试内容:教育基础知识(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育政策法规等)、学科专业知识(高中、大学教学内容)

笔试总分100分,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20%,学科专业知识占80%。

  六、面试

 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∶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,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。

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,采用百分制计分。面试人员合格线为60分,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。面试于2015年4月10日进行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 七、签约录用

 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%加面试成绩60%。根据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,签订就业协议。

  其他体检、考核、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 八、其他

 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,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。对伪造学历、证书、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,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,或在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,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,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
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